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醒(三)
来源:学校党纪学习教育专班 时间:2024-05-29

一、近期工作

1.6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指导基层党支部以支部书记领学、交流学习体会、参加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三会一课”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再次组织全体党员集中、深入学习《条例》至少1次。党支部要引导党员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个人自学,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以《以人为鉴 警钟长鸣案例选编2024》(警示教育读本)为内容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

3.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三亚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4.2024年4月,中央、省级层面分别印发了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中减负办发〔2024〕2号、琼减负办发〔2024〕1号)。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将相关案例(自行下载学习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408/642d11f7429548f7b777f17eb0e77345/c.html)纳入警示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5.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要内容融入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要把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注重对照《条例》中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情形,深入检视剖析,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要把力戒形式主义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搞繁琐哲学、层层加码,防止学习“浮于表面”。

二、注意事项

1.按照省委工作专班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上纪律党课不宜太早开展,省委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要求后开展

2.基层党组织要加大流动党员摸排力度,及时将流入党员纳入党纪学习教育中,安排专人提醒流出党员学习。

3.要结合实际统筹抓好毕业生党员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相关活动,上好从校门步入职场前的“最后一堂课”。

4.学校工作专班发布的工作安排、工作提醒、统计表格等工作信息,不得随意转载、转发、扩大知悉范围,严禁自行通过互联网、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5.严禁借党纪学习教育之名从事不当营商活动,不提倡赴省外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不提倡将党纪学习教育培训委托给第三方承办。

6.近期,学校将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加强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常态化开展随机调研,下沉基层动态了解各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纠正纠偏。

7.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的典型做法宣传报道力度。涉及党纪学习教育的报道,请严格落实时政报道的字数、时长等要求,务必加强有关报道的“三审三校”,避免出现重要表述错误、文字错漏等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