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党纪学习教育专班指示,结合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现将近期工作提醒如下:
一、近期重点工作
1.学校纪委按照省委工作专班的指示开好学校警示教育会,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
2.6月20日前,各基层党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条例》,开展“三会一课”学习1次,并组织开展研讨交流。
3.“七一”前,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会、身边典型案例,讲1次纪律党课。
4.“七一”前,校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和所联系学院的“三会一课”等活动。
5.7月30日前,学校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需完成在线学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栏网络课程。
6.党委组织部和党校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纳入中层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与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和科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推动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7.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采取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深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和督促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需注意事项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加强对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的指导把关,不得将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上纪律党课等工作合并开展,必要时派员参加,切实达到注重针对性、精准性和生动性等效果。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把近期本地区发生的违纪典型案例剖析,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对照《条例》讲清楚违纪事实对应的纪律类型和具体规定,讲清楚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后果和代价。
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涉及警示教育、纪律党课等信息的宣传报道时,要防止出现容易引发炒作的案例细节,避免发生舆情问题。
4.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学习《条例》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实际,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校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用《条例》校正思想和行动。
5.各牵头单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和工作提醒,有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足功夫,防止前紧后松、上热下冷,杜绝搞形式、走过场,不搞层层加码、花样翻新。之前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务必在“七一”前一并落实到位。